2016年10月,四川省广元市赛格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道力向《人民法治》投诉称:其公司总经理丁绍和冒用公司名义,伪造他本人的签名与自然人王超签订虚假合同,为公司的五处房产非法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不按公安机关的意见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纠正违法行为,至今依然维持自然人王超的非法房产过户手续,导致赛格实业有限公司的房产-—“赛格大厦”仍处于被非法侵占的状态。
争议中的“赛格大厦”房产
“我多年来一直大力支持广元市地方经济建设,如今连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自己辛苦奋斗17年一手建立的‘赛格实业’也将毁于一旦,我怎么也想不通!”黄道力说,他本人系浙江省温州人,1998年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到四川广元,成立广元市赛格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赛格实业”),当年投资2000多万元收购了几处烂尾楼进行改造。2001年,赛格实业将三处烂尾楼成功改造为电脑城、家具城和卫生洁具城。如今三大商城均成为川北地区较大的专业市场。他所说的被非法侵占的房产就是其公司名下“赛格大厦”的5处营业房。
为了解事情真相,2016年10月25日,《人民法治》记者前往四川省广元市展开调查采访。
住建局:房产登记撤销又恢复
据黄道力反映,“赛格大厦”房子在整个过户过程中,交易双方为掩盖房产交易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数倍的事实,采用了倒签合同时间的方式。比如“赛格大厦”第三层实际于2009年9月2日过户,签订的买卖时间为2005年4月20日。“赛格大厦”第二层实际于2010年6月3日过户,签订的买卖时间为2004年6月20日。“赛格大厦”第一层13号、14号营业用房以及地下车库整体用房实际于2012年10月18日过户,签订的买卖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所有价格远远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
赛格实业向广元市公安局报案后,2014年12月5日,广元市公安局经调查后向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出(广公函[2014]76号)《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存在的问题的函》,希望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了五份关于拟予撤销上述五宗房产所有权证登记的告知书,并送达王超。
然而,2015年8月10日,广元市住建局又作出《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书》,“不予撤销上述五宗房产所有权登记”,并送达黄道力和王超。
在赛格实业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广元市住建局又于2015年12月8日作出《关于撤销“赛格大厦”五宗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拟予撤销告知书和处理意见书的决定》,把拟撤销登记告知书和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一并撤销!
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
2016年10月26日,记者持广元市委宣传部开具的盖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公章的新闻采访介绍信,来到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看过介绍信,随即打了电话,之后一位自称景站长的人将记者带到挂着“《中国建设报》广元记者站”牌子的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怎会有记者站呢?记者正在疑惑,景站长说:“所有媒体都由我接待,你们的介绍信给我,但不要找我,要找不动产局。”随后景站长帮记者联系了房管处处长欧昌福。
得知记者来意,欧昌福称关于“赛格大厦”房子买卖的事,法院已经判决,他们也没有上诉。欧昌福说:“我们的意见书在法院开庭期间就撤销了,执行了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我们意见书违法,主要是我们的意见书不应该给黄道力和王超,而是应该回复给公安局。”
对于黄道力反映的交易双方倒签合同时间的问题,欧昌福说登记部门对合同签订日期不作核查。
“据黄道力称他曾来函说明总经理丁绍和冒用公司名义,伪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对外签订虚假合同的情况,请求房管局不得办理‘赛格大厦’房产过户到王超名下,为何还是过户了呢?”面对记者的提问,欧昌福说:“十五天内,黄道力必须保全。他没有提出异议申请,来函也没有盖章,谁收的函我们现在还没查出来。”
“相关意见书现在到底撤销没有?”面对记者的质疑,欧昌福回答:“当时我们找不到王超,最后王超提出相关证据后,经大家研究,不能够撤销,现状是没有撤销!”而早在2016年4月26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对赛格实业提起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2015]广利州行初字第56号):确认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于2015年8月10日作出的《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书》违法。
房屋所有权证书 未提交即完成过户
正常的房产交易过户,要求买卖双方携带房产证原件等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现场签名办理相关手续。据赛格实业法定代表人黄道力反映,他非但没有被广元市房管部门要求按规定到现场,而且他还一直保管有“赛格大厦”整幢楼的房产总证原件,至今也未登记分户交易或者注销。对此,欧昌福称因交易所所长山城把产权证借给黄道力,导致产权证没有收回来。单位已作出处理,山城被免职。
记者要求查看产权证借出凭据,欧昌福随即联系山城。山城见到记者后情绪激动:“我代表单位协助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本来叫我去配合工作,结果变成我一个人的事情。受‘赛格大厦’房子过户事件的影响,我也不再担任交易所所长!”记者提及产权证借出凭据,山城未予以回答。不过,记者在该局《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书》中看到以下内容:“‘赛格大厦’初始总证保管在我局房管处,后来黄道力从熟悉的工作人员处借走(未打借条)未还,五宗房产转移登记后,总证仍在黄道力处,未在总证上注明转移事项。”
广元市公安局向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出的函(广公函[2014]76号)除载明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住建局办理“赛格大厦”二、三层、地下室和一层的13、14号门面五处营业房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存在交易双方倒签合同日期、签名非黄道力本人签名等问题外,也着重指出“经办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未按《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向房管部门提交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房地产权证书”。但是,2015年8月10日《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书》显示,广元市住建局认为公安局来函系反映的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和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不属于转移登记错误,依然作出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
黄道力反映,赛格实业总经理丁绍和曾将房屋交易的1000万元打入个人银行卡,而没有打入赛格实业公司账户,并质疑其行为违反公司法,构成犯罪。广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刘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调查,丁绍和没有用房屋交易的1000万元,犯罪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未在房产总证注明转移事项,就已完成房产的转移登记及过户,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产登记部门在此过程中是否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对此,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