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6年)12月28日晚,宜宾市长宁县古河镇保民村21岁村民邹涌没有回家,第二天清晨被发现死在江安县城至蟠龙镇的公路边,经江安县公安局调查,邹涌系被山上落石砸中身亡,排除刑案可能。案发地原来是个天然岩穴,上方裸露岩体风化严重,但当地政府在此修建了一面含有石刻等内容的文化墙,并建有平台、栏杆等供人观赏休憩。因此,邹涌之死,政府部门要不要承担责任,引发巨大争议。
男子命丧飞石,经过成迷
据江安县江安镇党委书记熊飞介绍,2016年12月29日清晨七点多,有村民从距离县城两公里左右的古龙洞经过时,发现路边平台上有具男尸,鲜血流了一地,旁边有个大石头。
“接到村民报告后,江安镇党政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卖,并通知120救人,最终确认受害人已死亡多时,尸体已经僵硬。”熊飞说,江安县公安局刑侦技术部门警员对案发地进了调查,最终确认系山上岩石风化脱落砸中受害人,致其死亡。因为没有目击者,事发经过成谜。
熊飞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事发的江蟠公路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当时路边就有个巨大的洞穴,洞内杂草丛生,一些村民往里倾倒垃圾,甚至在洞穴内大小便,严重影响环境。后来镇政府对洞穴进行改造,修了个平台及一些文化设施。
熊飞称,案发地位于南屏山,山上为裸露的红砂岩石,时有脱落现象。因此,政府和公路管护部门,在古龙洞前后路边约200米内,共设了4块安全提示牌。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环顾四周,最后在古龙洞正对面的路边,发现一块悬在空中的三角形飞石提示标志,比一张A4纸大不了多少。
家住附近的双河村村民向帮华告诉记者,此路是南屏山边区上万村民及学生的必经之路,常有飞石坠落,村民们路经此地时无不提心吊胆。“去年我就遇到过山体塌方,将公路都堵断了。”记者看到,向帮华所称的塌方点,距离古龙洞仅三米左右。
政府表态:如有责任绝不推卸
邹涌的父母认为,其子因为前往当地景点古龙洞休憩而发生意外,因此该景点的所有人和管护部门应该承担管护不力的责任。但此事,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担责,在网上形成两派意见,争议较大。
对于家属的看法,熊飞认为目前的古龙洞不是景区景点,江安镇政府也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在现场周边设置了安全提示牌。脱落的飞石系天然岩石,并非政府打造文化墙时的人工堆砌物。
事发后,江安镇政府多次和家属座谈协商,表示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一万元困难救济金,以帮助家属安排后事,但家属予以了拒绝。“目前,无法认定江安镇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熊飞说,政府建议家属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江安镇在此事件中的责任,如果法院审理认定政府应该担责,江安镇绝不推卸。
律师说法:建议受害方走法律途径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刚就此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损害发生后,被侵权人只需证明自己的损害是因建筑物等设施或者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的,而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则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郭刚律师提醒,若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赔偿后,发现有其他责任人的,则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请求追偿。因此,郭刚建议受害人家属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