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人韦海退休后,和妻子在龙泉一小区管理非机动车车棚。
去年冬天,因2元开门费,守门人韦海和妻子与晚归的王刚起了争执。双方随后发生辱骂,患有高血压及心脏病的韦海突然倒地。经医生抢救无效后死亡,被认定“急性心肌梗死”。
事后,韦海妻子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微博)区法院判定,王刚应对韦海死亡承担10%赔偿责任,即赔付3万元。
事发经过
凌晨冲突
守门大爷倒地死亡
68岁的张丽从单位退休后,来到成都龙泉驿区某社区2号车棚,为居民看守停放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平时就在车棚的小屋内居住,她的丈夫韦海也一同参与管理。
张丽回忆,2015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王刚与李强饮酒后,“猛烈敲击车棚大门,吵嚷着要进入车棚”。她闻声起床为2人开门,并要求给付开门费2元、充电费2元。
在张丽看来,社区大院车棚晚上11点就关门,到点后再取车收取2元开门费,是长期以来管理员和居民约定俗成的规矩,已执行了4年。
但这一次,敲门的王刚二人虽然给了钱,但立即大声辱骂张丽。骂声惊醒了躺在床上的韦海。他起身前去劝阻。然而,二人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一同辱骂、推搡、抓扯夫妻两人。
抓扯之中,韦海突然倒在地上。“120”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经医生抢救无效,最终被认定为“急性心肌梗死”。
庭审焦点
双方争吵是否是直接死因
丈夫死亡后,张丽将王刚、李强,以及所在社区服务站一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上,张丽认为,丈夫属于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外来侵害,社区服务站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王刚和李强作为直接侵权人,是导致韦海心脏病发的重要原因。
张丽列出了一张清单:韦海死亡赔偿金26万元,丧葬费25233元,误工费37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32万元。她请求法院判决,社区服务站、王刚、李强共同赔偿各项费用的一半,总计16万元。
在当天的法庭上,社区服务站辩称,服务站并没有直接雇佣两人,而是由第三方与张丽签订的车棚管理协议,而韦海则是帮忙看守。因此,韦海与服务站不存在雇佣关系。
而王刚辩称,当日,他曾主动给付了4元停车费,却被要求交6元,这才和张丽发生了争执。而韦海不听他人劝阻,明知自己有病,情绪激动恐危及生命,仍执意加入争执;加上张丽对韦海照料不周,这才是导致韦海心脏病发作死亡主因。
王刚和李强始终坚持认为,自己自始至终没有与韦海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因此不应对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骂人致死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龙泉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海心脏病发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王刚的辱骂行为虽是导致韦海情绪激动,进而“心肌梗死”的重要诱因,但并不是直接原因,因此法院视为间接原因。
据此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王刚应对韦海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对因此造成损失应予适当赔偿。而家属对于社区服务站、李强的赔偿损失要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最后,法院综合认定韦海死亡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308783元,遂判决由王刚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3087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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