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9日,外地来沪出差的王女士入住了位于上海豫园附近的宜必思上海豫园店,然而当王女士第二天从客房中醒来,赫然发现客房阳台外的墙上,有一个摄像头正“盯着”王女士入住的客房一角……
11月3日,王女士向上海宜必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律师函,提出了20万的赔偿要求。
王女士是偶然才发现酒店摄像头对准了自己,那么在这之前又有多少顾客可能被这个监控摄像头拍到过?这件事发生以后,摄像头又是否拆除了?
针对此事,在昨天(11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了宜必思上海豫园店,展开调查。
窗外有“眼”
酒店门口
记者了解到,10月19日,王女士在宜必思上海豫园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酒店办理的房间是587号房间,这是一个有两张床的商务套间。陪同王女士入住的还有王女士的母亲。
王女士称,当天晚上8时许,由于工作较累,王女士躺在床上就睡着了,“衣服也没有脱,窗帘也没有拉上”。
“大概到了10点左右,我又醒了过来”王女士称,“随后跟朋友相约在大堂聊天,直到晚上12点回房”。由于较累,王女士回房拉上窗帘就躺下睡觉了(注: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房间并没有拉上窗帘)。
第二天,王女士拉开窗帘,无意间发现,窗外赫然有一个摄像头疑似注视着王女士所住的房间。
惊怒之下的王女士遂向酒店经理反映此事,据王女士自述,当时酒店经理解释称,摄像头是90度的视角,肯定拍不到住客。而王女士却认为,摄像头正对着床头,不论是怎样的视角,她肯定是被拍到了的。
双方争执不下,王女士随后报警,当地警方在调查监控后发现,摄像头确实拍到了王女士在屋内穿睡衣、睡觉的画面。
王女士认为,酒店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名誉权。对此,王女士对酒店提出要求,酒店需向王女士进行公开道歉,并且要向王女士赔偿20万元。
酒店回应
事情是否全如王女士所说的那样呢?
11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了宜必思上海豫园店,记者注意到,该酒店所在的建筑结构比较特殊,五楼建筑外围设有多个同类型的阳台且均在阳台两侧的外部墙壁上装有摄像头,涉事摄像头就装在王女士房间窗户上角的外墙上。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工人正在对该摄像头进行拆除。
工人对摄像头进行拆除
该店程经理告诉记者,由于王女士房间所在的阳台有三个房间可以同时使用,为避免因翻越酒店阳台入侵房间的安全隐患,在酒店开业之初应黄浦区公安部门的要求在阳台外侧装设摄像头。 “我们不会私自装摄像头的,这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装上的”。
程经理表示, 10月20日在获知王女士反应的情况后,酒店负责人全程陪同王女士处理解决,至公安局调取监控摄像头画面后,酒店对未及时发现酒店监控偏移的疏失向王女士致歉,采取了免除当晚住宿费用、升级套房、无偿提供两晚住宿的赔偿措施。
此外,程经理还向记者解释了外界疑惑的几个问题,首先,在王女士入住酒店之前,前台有没有义务告知住客房间外有摄像头?“酒店并未告知住客阳台外有摄像头,因为酒店不可能考虑这么精细,但这跟酒店过道内有摄像头的性质是一样的”。
而对于摄像头监控的角度为何会向房间的方向偏转?程经理表示,摄像头是按警方要求下装的,“摄像头偏移很可能会是长期风吹所致”。
在事情发生后,亦有网友质疑摄像头监控的内容能否在监控室里看到,如果能看到,监控室内的工作人员为何没有及时汇报酒店。程经理表示,“监控室是只有警方才能看的,我们是看不了的,只有在警方的配合下,我们才能进去看”。
程经理还向记者表示,摄像头并不能监控到房间的全部,记者在程经理出示的监控画面中看到,画面上有三分之二的部分拍摄了酒店外侧阳台情况,少于三分之一的部分透过窗户显示了房间地面与床的一侧,床头可见。
“其实事情发生快有一个月时间了,酒店目前正在积极的处理这件事情”,程经理称。
最新进展
据了解,宜必思上海豫园店是一家加盟店,加盟公司为上海悠加酒店有限公司。
而上海宜必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雅高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月3日,王女士聘请的代理律师施律师,将律师函寄往上海宜必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抄送雅高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悠加酒店有限公司。
对于王女士所要求的公开道歉,程经理称,“因目前未收到要求酒店道歉的律师函,具体的道歉方式公司也正在商议”。
不过,对于王女士提出的20万的赔偿要求,酒店方面表示不能接受,程经理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对于索赔金额酒店方面认为不存在合理的依据,“警方未对此事件立案调查,酒店方不存在刑事责任”,程经理讲到,“若王女士方面欲向法院起诉酒店,酒店将委托律师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