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创业公司不好惹啊,创业者都有“保护神”,法律都对他们不起作用了。 据《成都商报》报道,11月24日,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100余辆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城管办认为,共享单车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经营活动”的条款。
11月26日,成都市城管委就紧急向媒体澄清:
1基层执法人员依据的法律法规错误,执法主体不应是城管部门;
2对新生事物将密切关注,涉及城市管理相关情况将报给上级;
对于成都城管的自我打脸行为,网友似乎并不买账。在新浪科技的《成都百余辆共享单车被拉回城管大院城管:执法有误》后面,大量网友的留言是:该缴保护费了。
成都城管部门为何自打脸?
市城管委的回应明显话里有话“执法主体不应是城管部门”,而是交管部门,应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自行车等其他非机动车,禁止在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医院、学校、商场、步行街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周边区域非停车道路上停放。
显然,城管把皮球踢给了交管部门。虽然按照城管法规,这些单车确实属于占道经营,但是还是不管为妙。
因为,共享单车是创业公司,是新生事物。谁都不敢背上“扼杀新生事物”的骂名。曾经滴滴被交管部门按照非法营运查处的时候,交管部门也曾背上“扼杀新生事物”的骂名。
我估计,交管部门因为有了网约车的经验,对于共享单车违法停车,也不敢管了。创业者手握上方宝剑,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谁是共享单车创业者的“保护神”
那么,谁给这些共享单车创业者那么大的胆子?敢公然乱停乱放,敢违法了大摇大摆的去城管那里要车,最后让城管自己抽自己嘴巴子?
我想他们的“保护神”有两个:第一个是财大气粗、只手遮天的资本;第二个是天天忘记吃脑残片的网民。
摩拜单车的投资人阵容十分华丽,包括创新工场、红杉资本、启明创投、贝塔斯曼、腾讯、华平资本等,已经获得C轮融资,共计融资数亿美元。
OFO共享单车也是获得了金沙江、经纬创投、中信产业基金、小米科技、滴滴出行等知名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总金额也是数亿美元。
这些投资公司有的不仅仅是人脉,更是网络话语权。我在《互联网黑洞》一书中,就曾谈到“舆论控制力”是这些互联网公司的引力场之一,可以在媒体上呼风唤雨,甚至很多公司自己就是媒体平台。
大量的媒体、自媒体只要给钱就可以像狗一样,指哪里咬哪里。所以这些被明星投资公司投资的项目,你成都城管根本惹不起。谁都担心自己的乌纱帽。
另一批“保护神”就是那群根本没带脑子出门的网民,这群天天忘记吃脑残片的傻逼只要一看到执法部门,只要一看到穿制服的,制服上有国徽的,立马会下结论:错误执法,为了要好处,没交保护费。
无论是城管、交警、警察、海关,甚至是保安、医生,都成了他们仇视的对象。他们与国徽有仇,与制服有仇,与任何吃公家饭的人有仇,上面八辈子被穿制服的人坑过。
只是当他们遇到小偷的时候,遇到强奸犯的时候,遇到车祸的时候,遇到火灾的总是忘记不了拨打110、112、122、119。
这群喷子正是资本利用舆论控制的对象,从而挟乌合之众以令民意。
不是无法,而是有法不依
现在的中国,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法不依。我不是社评人,所以不扯那些犊子。
创业行业的违法经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电商平台,多年来一直偷税漏税,与传统零售企业不公平竞争。
网约车非法营运,充分利用舆论和民意影响政府决策。最终争得自己的合法权。
现在共享单车又开始非法营运,乱停乱放。与网约车如出一辙,先斩后奏,用金钱补贴用户,制造民意,制造用户。用舆论高举高打,标榜绿色出行。
谁都不能反对创业者,因为创业者至高无上。你说一个不字,你就是“抵制新事物,抵制创新,与大众创业唱反调,与总理唱反调”。
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创业的幌子便宜拿了土地,盖楼后挂名“孵化器”“创业中心”“博士楼”“专家公寓”,更可笑的是在青岛市李沧区还有一个楼竟然写着“青岛国际院士港”。
创业,不仅是很多投机倒把创业者,投机倒把投资人洗钱的工具,还是房地产开发商发财的好机会。有读者说,全民创业,全民创骗的时代来了,磐石之心竟然还傻逼的在这里写文章说废话,你没骗到融资所以酸葡萄是吧?你也就会马后炮!